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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彩票2023-01-31 16:05

更多国际大港在中国涌现 助力“中国制造”出海远行******

  更多国际大港在中国涌现

  傍晚时分,宁波舟山港灯火通明,巨轮停靠岸边,汽笛声阵阵,正在进行集装箱卸载作业。岸上,智能集卡装载着各色集装箱在巨大的桥吊下往返穿梭。

  近期,全国多地港口陆续公布2022年成绩单: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连续14年世界第一,上海洋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3年世界第一,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0年位居世界前4,青岛港集装箱量跃居世界第5……

  吞吐量增长背后,是各个港口转型发展步伐的加快。作为外贸货物进出口集散地,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型国际大港正在助力外贸稳健前行。

  多个港口实现“开门红”

  ——上海洋山港、宁波舟山港、深圳港、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位居全球前五,延续2022年的好成绩

  1月10日上午,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3740米的岸线前,2艘20万吨级的集装箱巨轮“地中海佐伊”和“美莉马士基”在拖轮的协助下缓缓靠泊。后续它们将合计完成超1万个集装箱的装卸作业。当天,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1个泊位同时作业船舶数达10艘,排满了整个码头岸线。

  今年以来,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平均每日集装箱吞吐量达3.3万标准箱。近年,宁波舟山港年集装箱吞吐量实现了连续增长。2022年,宁波舟山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3335万标准箱,同比增长7.31%,居全球第三。自2018年以来,宁波舟山港年集装箱吞吐量一直保持着全国第二、全球第三的排名;同时,年货物吞吐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

  往北300多公里的上海洋山港也是一派繁忙。两节期间,港区集中力量昼夜奋战,装卸了多艘轮船。

  洋山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上海港集装箱的吞吐量贡献率超50%。2022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730万标准箱大关,连续13年蝉联全球第一。此前,上港集团2022年9月8日和11日昼夜集装箱吞吐量连续突破16万和17万标准箱大关,创下170173标准箱的昼夜集装箱吞吐量新纪录,并接连刷新单工班集装箱吞吐量、单船集装箱作业量、单码头昼夜集装箱吞吐量等多项纪录。

  进入新年,全国多个港口实现“开门红”,延续了2022年的亮眼成绩——

  山东港口东营港开年以来完成货物吞吐量170万吨,稳中有升。春节期间各码头企业将正常运营,保证货物运输畅通。2022年东营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324万吨,连续3年完成6000万吨以上,持续增长。2022年,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跃居世界第五,日照港、烟台港集装箱吞吐量也分别实现了5亿吨和4亿吨的历史性跨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港集装箱累计吞吐量达到3003.56万标箱,同比增长4.39%,首次突破3000万标箱大关,创历史新高。这是继上海、新加坡、宁波舟山港后,全球第四个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000万标箱的港口,标志着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0年位居全球前四。

  2022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与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发布《世界一流港口综合评价报告(2022)》显示,中国港口凭借领先的吞吐量规模、集约高效的岸线利用水平、辐射全球的航线网络等优势占据了世界一流港口的较多席位。其中,上海港处于世界一流港口领先水平,宁波舟山港、深圳港、青岛港、香港港位于世界一流港口前列。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院长费维军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出现不同程度拥堵,港口作为全球物流枢纽的地位更加凸显。相比之下,中国港口始终保持高效运转,展现出强大服务韧性,为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科技助力港口转型升级

  ——自动化、智慧化、绿色化成为港口建设新趋势,推动港口生产降本增效提质

  上海洋山深水港区四期自动化码头,红白相间的巨型桥吊林立,26台桥吊、121台轨道吊运转自如,139台无人驾驶的自动导引车来回穿梭……偌大的码头几乎“空无一人”。

  洋山四期是全球单体规模最大也是综合智能化程度最高的码头之一。与传统码头相比,自动化码头效率提高了30%。开港运行近5年来,洋山“无人码头”规模不断扩大,作业能级显著提升,昼夜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6万标准箱。智慧高效、绿色低碳的洋山港正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全球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在集装箱量屡攀新高的同时,中国港口在智能化、绿色化方面不断迈出新步伐,让科技与港口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港口生产降本增效提质。

  走进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繁忙的码头生产景象在眼前展现。在“港口智慧大脑”的统一调度下,各生产作业环节紧密相扣,远控桥吊、远控龙门吊、智能集卡作业衔接有条不紊。

  “过去,我得坐在20多米高的龙门吊上,拼眼力、凭手感把集装箱精准地吊上集卡车;现在只要‘躲’在数公里开外的室内就能操控吊机,告别了风吹日晒的作业环境。”陆永杰在梅山港区工作了9年,他是港口智慧化的受益者之一。随着大型设备逐步远程化、智能化作业,各类前沿技术的上线应用以及对人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目前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自动化率已超五成,整条作业链的运作效率提升了15%以上。

  腾讯智慧交通副总裁李学朝向本报记者介绍:“以前,每个集装箱进出码头时需要检查变形、残损等一系列问题。但集装箱体积大、盲区多,而市面上的验箱系统利用普通成像技术很难检测出细微形变,需要大量人工进行核验,导致闸口经常排长队,制约了码头吞吐量。”腾讯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打造了“智能闸口”,借助优图实验室的高精度识别技术,可以全天候、自动识别箱体状况,残损识别准确率超过95%。过闸速度从180秒缩减到60秒以内,节省了人力,也减少了漏检。

  除了自动化、智慧化,绿色低碳也是近年来港口建设重点。

  船舶排放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领域之一,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可有效减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是最有效的减排方式。宁波舟山港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11月20日,集团自主投建的高压岸电系统首次为集团自有集装箱船舶接电。截至目前,集团已建成高压岸电25套、低压岸电243套,沿海五类专业码头岸电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宁波舟山港域所辖集装箱码头和干散货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同时,集团大力推动岸电使用,宁波舟山港域自有港作船舶全部使用岸电,拖轮年用电量近140万千瓦时,减少碳排放量超900吨。

  助力“中国制造”出海远行

  ——港口海关推出助企举措,保障供港物资运输,为稳外贸提供有力支撑

  去年以来,外部需求增加,为中国外贸保持稳定提供了支撑。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2.07万亿元,同比增长7.7%。

  然而,受多重因素影响,全年航运价格波动频繁,海运效率降低,中国外贸企业出口面临不小挑战。

  为助企纾困,多地港口、海关推出一系列降本增效举措,畅通海运物流。

  在浙江义乌铁路口岸海关大厅“海铁联运”班列服务窗口,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义乌海铁联运平台负责人张凡通过“第六港区联网平台”,不到10分钟就在线办理了一票海铁联运转关业务。海关通过这一平台对从义乌港出发、经宁波舟山港出口的货物进行自动匹配放行,并将货物放行信息实时传输至宁波舟山港生产作业系统,方便企业办理预放行、预配载等口岸港务手续,享受出口货物“转关如转港”的便利。

  在深圳,海关联合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引导码头公司、船公司加强运力组织,推广“云堆存、云提柜”模式,提高集装箱周转效率。2022年,深圳港增开国际班轮航线4条,累计国际班轮航线达295条。

  目前,投资10亿元的东营港10万吨级集装箱项目已开工,投资12亿元的10万吨级通用泊位立项已完成。项目建成后可打通海铁联运大通道,通过黄大铁路、德大铁路、东营港疏港铁路完成西煤南运、进口非金属矿石和金属矿石西运,大大提升港口吞吐量。

  中国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在海外大受欢迎。旺盛的出口需求考验着物流供应链的支撑能力。依托齐全的配套设施及良好的增值服务,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梅西滚装码头主动与国内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和外贸船公司建立合作关系。“2022年,码头共计完成39艘次的外贸滚装船舶作业,外贸作业量超8万辆,同比大幅增加。”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冬说。

  港阔水深,船来货往,多个东方大港作为全球贸易的关键支点,助力外贸腾飞。

  不少外贸企业主表示,今年以来,外贸出口势头强劲,海外需求旺盛为海运市场带来强力支撑,货运代理量呈现明显增长。

  徐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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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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